广告

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公司

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公司
收藏 分享
举报
价格 面议
起批量 ≥ 1件
供应商 深圳市鑫翔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 天津和平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2201
周易茂

򈊡򈊥򈊥򈊢򈊢򈊨򈊢򈊢򈊥򈊣򈊣 򈊠򈊢򈊢-򈊢򈊣򈊡򈊩򈊥򈊡򈊧򈊣

微信在线

“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公司”详细信息

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公司

基本参数
联系人
周易茂
手机
15522822533
面向地区
产品名称
报关,清关,仓储,运输
关键词
天津港进口汽车报关行,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行,天津港进口汽车报关,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
一、关于个人进口车的流程:​‌‌
1.本次进口车辆的客户有护照/绿卡并办理好就业证,居留证且有效期需在一年以上,二手车有证 
2.车主工作公司需提供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海关自理报关企业登记证(十位数编码) 
3.国外办理出运手续(出主提单)以货主的名义找船公司定仓 
4.客户需提供详细的进口车辆资料(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VIN,发动机号码,生产日期,行驶公里数,购车发票或评估证明,国外出口报关单)
5.进口车辆达到上海港后,办理换单手续 
6.资料后,车主本人带好相关资料由我司人员陪同到海关办理进口许可的申请手续 
7.5个工作日后,等待海关批准进口后,由我司代为到海关领取海关进口许可(关封) 
8.我司开始办理报关,报检,海关查验等相关手续 
9.海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进口车辆审定价格,客户配合支付海关关税 
10.我司办理进口车辆放行,提车计划安排 
11.客户到港区提取进口车辆 
12.客户需到本进口车辆的特约维修站或修理厂办理本进口车辆的发动机号码及VIN的拓印,并核对申报时的信息是否正确 
13.带好进口车辆的拓印并开车到上海商检局办理验车工作,并安排旧车验车手续 
14.开车到上海海关业务二处办理进口车辆申领进口证明书(领照单) 
15.商检局领取进口车辆商检单 
16.购买进口车辆保险 
17.办理拍牌手续 
18.支付进口车辆购置税 
19.开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进口车辆样车制作业务 

北京进口汽车报关公司北京进口汽车报关公司北京进口汽车报关公司本公司非单纯的货贷,不仅提供的空运、海运服务,公司力求打造一站式的物流服务,为您在贸易上省去物流上的一切的担忧。空航入口货和出口货来返机场的运载、海运集装箱拖运、内陆地点专送、分拨配运服务 (由货仓至零售商店)、其他附属服务 (装载和卸载, 造板条箱和除板条箱)、入口货的报关,清关和转送、出口货转送、免税区的仓库管理。
万享进口报关:周先生      
电话:
  邮箱:yimao.zhou@vanhang.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009室

二、进口汽车资讯申报条件: 
1:品名 
2:品牌 
3:适用车型 
4:型号 
5: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 
6:零部件完整编号并在前加注“S” 
7:通用零件编号前加注“TY” 
8: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编号 
9:维修件编号前加注“W” 
10:与整车厂牌不一致编号前加注“WF” 
11:若是维修件应申报正厂件或副厂件 
12:构成整机特征需注明 
三、进口汽车要提供哪些资料: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买卖合同 5、无木质包装声明 
6、进口汽车安全质量许可证(CCC) 7、汽车空调不使用氟利昂证明 
8、报关委托书 9、报检委托书 10、进口许可证 
四、自动进口许口证(向外经贸局申领): 
申领的资料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汽车申请表》(须盖鲜章并填写企业真实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经该企业法人签章),一式二份;(此表格需要去市对面的老实巷70号5楼领)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选择港口的一家货代,并把下述资料传真给货代公司: 
1. 自动进口许可证 
2. 进口合同 
3. 进口发票 
4. 装箱单 
5. 海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发) 
6. 提货单(由船公司签发) 
7. 进口报关单 

万享进口报关:周先生      
电话:
  邮箱:yimao.zhou@vanhang.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009室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页88网天津报关报检栏目上看到的,谢谢!

优质天津报关报检信息推荐

留言板

  • 报关清关仓储运输天津港进口汽车报关行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行天津港进口汽车报关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
  • 价格商品详情商品参数其它
  • 提交留言即代表同意更多商家联系我

深圳市鑫翔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和平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086号集浩大厦A座2201

最新报关报检信息

“天津港进口汽车清关公司”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留言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