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广告部登报电话,在线办理咨询,公章丢失登报,天津报社登报办理 |
面向地区 |
品牌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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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
1寸 |
报纸刊登,报纸登报,报纸,。
遗失声明适用于遗失物品、遗失证件、丢失票据等情形;
声明刊登费用由对方承担;
声明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声明】
声明内容须真实有效,涉及的民事权益归属明确,无。声明内容须为本声明所涉及事项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相关事宜需要补充或澄清的,请在刊登公告的工作日内与本公司联系。
【声明】
凡因下列原因导致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未办理申请注销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将在报纸刊登声明作废的公告;
如公告后仍有未解决问题或相关未解决的,本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法人应当维护行为人的名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会受到损害,因而不得享有名誉权:(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二)对他人的隐私进行公布;(三)未经本人同意,公开他人隐私;(四)其他有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主营行业:广告策划营销 |
公司主营:遗失声明,登报办理,报社登报,自助登报--> |
主营地区:全国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23-02-15 |
经营模式:贸易型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赛事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公司邮编:236000 |
公司电话:400-8488780 |
公司传真:400-109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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