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证件挂失,遗失声明,登报电话,公告声明 |
面向地区 |
品牌 |
每日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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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
8寸 |
每日新报登报办理专线022一2756一7878 185一2623一1310
证件遗失 登报办理 公告声明 登报挂失
破产公告、注销公告、清算公告及合并公告,这些公告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刊登一次就行了。但是,由于大家的不了解,很多人会认为公告模板或者范文内写的“登报45日内”或者“登报30日内”是登报的时长,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它的实际意思是登报一次,然后从你登报的那天起,也就是公告在报纸上刊登出来的时间为准,45日内或者30日内去办理相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