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注销公告,遗失声明,登报挂失,证件挂失 |
面向地区 |
咨询电话:022一2372一3666;手机 罗先生
各类..遗失声明、招聘广告、报花广告、栏花广告、产品工商广告、企业宣传软文广告、楼盘广告、招商广告、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处公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寻人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
广告刊登注意事项:
1. 凡在本报社刊登广告的单位,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广告内容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一致。
2. 宣传获奖产品的广告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广告,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奖的产品应标明日期及颁奖单位。
3. 本报社对广告内容有权按照广告管理法规进行修改。
4. 广告收稿后,报社在收到停止刊登通知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负担。
5. 广告费须一次付清,报社收到汇款及有关资料后在两周内安排发布广告。
6. 其它注意事项来电咨询为准
天津日报广告刊登处联系方式:
全市广告登报咨询热线:
最近来访记录